请问审计报告有哪四种格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18:30:18
如题~

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论及所发表的审计意见,可将审计报告分为以下四种: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又包括和无保留带说明段两种)、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拒绝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经过审计后,认为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同时符合了合法性、公允性、一贯性,审计过程中审计范围未受限制,也不存在应调整而未调整的事项,就应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在格式方面,这类审计报告包括范围段和意见段,没有说明段。在措词上,一般以“我们认为”的术语作为意见段的开头,以表明本段内容为注册会计师提出的意见,并表示承担对该审计意见的责任。在对会计报表的反映内容是否公允提出审计意见时,一般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的术语,因为人们已普通认识到会计报表不可能做到完全正确和绝对公允,所以审计报告中不会使用"完全正确"、"绝对公允"等词汇,但也不会使用"大致反映"、"基本反映"等模糊不清、态度暖昧的术语。 当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如果认为必要,可以在意见段之后增加说明段,增加对重要事项的说明。 当注册会计师通过审计,认为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存在以下三类问题:个别重要的未调整事项、审计范围受到局部限制、个别重要的不符合一贯性原则的事项时,应在审计意见中加以保留。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应于意见段之前另设说明段,以说明所持保留意见的理由,并在意见段中使用"除存在上述问题以外"、"除上述问题造成的影响以外"或"除上述情况待定以外"等术语。除使用保留意见的特定术语之外,其余应该使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术语,表示其他事项已做了公允的反映。 当未调整事项、未确定事项、违反一贯性原则的事项等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在一定范围内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发表保留意见。但是如果其影响程度超出一定范围,以致会计报表无法被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已失去其价值,注册会计师就不能发表保留意见,又不应不发表意见,而只能发表否定意见。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时,应于意见段之前另设说明段,说明所持否定意见的理由,并在意见段中使用“由于上述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