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别人先袭击我,我即把别人打伤了,我算正当防卫吗?我需要陪他医药费吗?请朋友们帮帮忙,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8:50:27
因为点事,别人先袭击我,打了我两棍,我还了他一棍即把头打出血了,我需要陪他医药费吗?请朋友们详细说说。谢谢

正当防卫的定义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而且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才行: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
2、必须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
3、必须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只要不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都应当属于正当防卫。

最重要的是他要私了还是告你,否则你就不用管它,这算正当防卫!!!!!!

你们是拿棍子互相对峙的情况下吗?这属于互相斗殴,如果你是被迫防卫,这属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