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的电动车找回来后,损坏很严重,我应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2:45:18
我的比德文是08年9月买的(2250元)到09年5月车在市区被偷后,从监控录像上看出偷车的是20岁左右,于是我在市区派出所报了案,现在09年9月被我无意中在另一个乡镇找到了,那个人40几岁左右,说是在路边别人600元卖给他的,于是我打了110,现在车子被扣留在当地派出所,我现在有一点疑问(现在车的发票、钥匙、证件我都还收集着):

问题: 现在那辆车已经损坏的很严重,我可以要求抓到的那个买车的赔偿吗?最多能赔多少? (请有过这种经历的或者懂法律人士回答,满意后,送上重分酬谢,谢谢)

对方购买赃物性质上是协助犯罪,一般是没收赃物,并且处以罚金。而楼主要求提出赔偿,建议还是私下协商比较妥当。毕竟过了1年了,车子是不是被他弄坏的也不能肯定。

大陆以外是可以索赔的,大陆以内,你就将就骑吧,还不值诉讼费。

不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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