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企业筹建期间是否计提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8:42:20

按照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可以不计提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实际发生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支出时,分别计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管理费用-职工工会经费”、“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科目。

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在规定限额内允许扣除。

关于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支出税前扣除限额标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计提福利费(现已比例内现实付实提)、工会经费、教育经费是根据应付工资,但筹建期相关费用全部入开办费,筹建期结束一次摊销,所以这个计提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只能虚增开办费用,所以不用计提。

工会经费可以安工资总额2%计提,福利费可以再工资14%以内据实列支不可提取,教育经费可以再工资总额2.5%具实列支不可提取

个人意见筹建期间应直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