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公司无故要终止劳动合同,合资前的工龄给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3:04:30
我在合资前现在的公司工作了2年,然后公司合资了,跟我又签了3年合同,今年年底到期,但是今年9月公司因为我不签终生免费的保密协议要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应该怎么赔偿?前2年的工龄算吗?还有我们约定年终奖金10000元,我今年干了9个月了,应该按比例发给我吗? 谢谢大家帮我解答一下

合资公司无故要终止劳动合同,合资前的工龄需要计算在经济赔偿中,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合资公司无故要终止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广东胡律师:

合资前的工龄也能算经济补偿,不过至于年终奖这个按比例要看你们单位的规章制度,一般难算。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同一家公司连续工作的期限就是工龄,包括非因自己原因而中断的情况以及公司改制,你这样的情况应当连续计算工龄的。至于约定的年终奖,这个不一定会发给你,不过可以跟公司协商,看是否能按比例发给你,毕竟你也算是老员工了。

合资前的工龄也要计算在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