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认定复核不服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22:30:03
我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申请复核,但复核维持原来的认定,我不服。不知道复核是不是最终结论,还有那个机关能再去申请复核,我该怎么办。

1、在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如对责任不服,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在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复核终止;
2、如果当事人单纯就事故责任问题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不会受理,只有在就民事赔偿提起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如果法院发现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不合理的话,可以不予采纳。
3、可以通过信访渠道向市公安局或监察部门上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结果,受害者不能接受怎么办?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确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大小的依据,其在法律上只是一份证据。因此,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管部门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只能申请复核,而不能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详情可以参阅《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救济途径》http://www.peichang.cn/detail/id1187.html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2条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