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1:45:39
各位专家好,如下问题请帮我解决,急!
1、我于09年5月6日入职某公司任行政职务,6月6日(上班一个月)夜间因重病入院手术,后一个月未上班,有医院的住院证明,病历,但本月公司未给我发放任何工资,也未给我理任何保险,故住院费近6万元都是我私人支付,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能索要病假期间工资或者公司有义务给我报销部分医疗费吗?
2、我们公司每周六均为正常上班时间,请问根据法规,我有权索要星期六加班工资吗?
3、因不适公司管理氛围,我于9月12日提出辞职,离职日约20日左右,入司四个多月,但没有签订合同,按照新劳动法规定,公司是否应按照每月双倍的金额给我支付工资?
4、我们公司性质与学校同步,故暑期两个月没有固定上班,而是零星上班,公司只给我们发放30%补助,合理吗?
以上问题,请各专家及时回复,谢谢!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保条例的规定

1.你病假期间,单位也是需要支付你一些工资的(具体多少你查查当地工资支付条例)

单位应该从你工作那月起给你交社保,应参保未参保的,单位应该按照当地医保条例的规定给你报销费用

2.可以要求,周末加班不安排补休的话,必须支付加班费,月工资/21.75=日工资,周末加班双倍

3.单位没有签合同和交社保,你可以随时要求离职,要求单位支付你双倍工资,从你工作的次月开始计算,所以是4个月的双倍工资,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1年也是1个月,不满半年是半个月工资,没签合同,双倍赔偿,所以你的经济补偿金是1个月工资

4.就算是不上班,支付给你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于就是违法的,不低于就算合法的

准备好证据,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和证人证明等,先跟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建议你打劳动部门电话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