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使用证被改了名字 要的回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4:19:30
98年刚分到户的土地 由于家在靠近街上就把土地给了外村来的种了 没签任何协议就是扣头协议给他种的 他帮我们家交提留啊什么的 没拿任何钱 后来 一直在外打工 等到07年回家想要回来种我们家地的人不给了,还换了我们家的土地使用证,因为当时地给她种的就把土地使用证也放他那里了,没想到他把证也换了,请问高手这样换的证有法律效率吗?我们还能要回那地吗?急!没有签转让协议什么的 只是我们家现在没土地使用证,还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你提的问题涉及到98年以后你所在的村组是否进行过土地调整,也就是分没分过地,如果从新分过地,那根据目前现状,你实际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没有统一分过地,你也没有向村委会提出交回土地的申请,那你依然具有你所说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村委会以三提五统台帐面积填写的《合同》和《承包经营权证书》,明显侵犯了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你可以村委会为被告,现耕种户为第三人,向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你的合法权益。(高院土地纠纷司法解释[2005]第六条有明确规定)
但是,法院在审理这类案子的时候,往往“以证确权”,谁有《合同》和《承包经营权证书》就把地裁给谁,法院的做法确实有待商榷,就看你遇到什么样的法官了,没有办法。因为我国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多在98、99年进行,而《农村土地承包法》2003年3月1日才正式实施,很多法官在判案时有法律认识上的分歧,智者见智吧。

换发新证不经过你,肯定是不符合登记发证的程序,程序不合,后来的证就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