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被撕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1:10:38
我是出纳员,刚出道时很单纯、很蠢!记得那天上师把我叫到接待室叫我跟啊君(借款人)对一下他拿来的单子,如果没有问题就帮他把数给结了。这笔借款是用于代支村民的住宅土地测量的,要把钱收回来的,但当时我并不知道。之后我到办公室对了 一下他拿来的发票,借据金额是9万多,他的发票总额是8万多,发觉大部分都系90年发生的发票。起初我以为只要收到发票回来金额与之对应就可以了。后来过几天后啊君打电话给我,叫我暂时结了发票上的金额,剩下的发票他再回去找找。刚当上出纳一直都很小心,不敢大意。但上师这么说我以为没有问题,我竟然很轻易就答应了他。事后,我才知道事情的复杂性。我向上师报告,我把他带来的发票数额结掉,另开了一张剩下一万多的借据。上师一听就说慢,他应该把钱给交回来才对。当时我就冒了一身冷汗,心想这回可出事了!8万多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啊,原本的借据都已经当场撕毁了,一切都无法从来了。我第二天就立马打电话啊君,跟他说希望能同意把发票给回他,原后他能把借据补回来。当时我就知道这种想法很幼稚,视乎机会很渺茫。我把事情告诉他,他拒绝了,还说骂我,说我把钱看的太重了。他是不可能把借据补回来的。为了保住工作,我隐瞒了这件事情。借据已经被撕毁了,我害怕有一天会被查出来了,只有发票在,但借据没了,发票又不能挂应收账款,我怎么解析得清楚这8万多的事情呢?希望有高人能指点一下,现在我该怎么办?要说出这件事吗,要是让单位人知道了,会被解雇。我要负什么责任呢?

最好的方法是如实的向有关领导反映,这种事情拖得越久对你反而越不利。
做错事就要去承担责任,这是做人最基本的原则问题。8万多对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都不是个小数目,就算你赔的起也不值得。
相信我的话就马上去报告,然后诚恳的认个错,说不定能保住饭碗,否则……后果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