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故意伤害——求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6:59:19
事情是这样的
我今年19岁,因为向市政府反映村委违法卖地的事,遭到报复
8月25日夜9点,我村的一个村干部来砸门,满身酒气,进门后就对我恶语相向,后来跟我妈发生肢体冲突,在他朝我攻击的时候,我挥拳打了他的眼,法医鉴定眼眶上下壁骨折,为轻伤
在我打他之前我就打电话报警了,后来我妈叫来邻居劝架,打他之后我又一次打电话报警
现在恶人先告状,被告知故意伤害罪,我认为顶多是防卫过当,并经他是私闯民宅来 寻衅滋事的
我该怎么办呢?已经取保候审了

故意伤害,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 (未遂)定罪量刑。

在故意伤害致死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混合罪过形式,即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这是区别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标志。
轻伤构成犯罪,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初犯,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一般可适用缓刑或者管制.
如对轻伤有疑,可要求重新鉴定。
轻伤害,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至移送检察院之前,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撤销案件,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国刑法第17条第2 款规定:“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在实行正当防卫的过程中,行为人违反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危害,就成立防卫过当,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是他先动手打你母亲,你只是出于保护你的母亲而打他,使他不在打你母亲,你没有犯罪的动机,你这不属于防卫过当,是正当防卫。
你现在赶快去找一名律师为你辩解,同时要找出你正当防卫理由、依据及证据等只要能判成正当防卫,你就无罪释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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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最好能够调解解决。有很多事在我们老百姓看来都是比较清楚明了的,但是在法律途径上,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不被支持。或者是证据不足,或者是对方能够拿出比较令人信服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各种情节。你的情况,如果对方已经能够经鉴定为轻伤,则你的行为是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根据刑法规定,你已经完备了故意伤害罪的各种要件。

当然,你可以主张自己是正当防卫,但是你要进行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