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对方告我方诈骗罪前,我方已将所有款项退还给对方,那我还存在诈骗嫌疑吗?还事实存在诈骗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7:51:29
我们是一家投资公司,为一家企业开具银行“人民币存单”作为企业在贷款银行质押贷款的担保品,我们公司跟企业签了相关的协议并收了企业的相关费用和开具存单的保证金。(存单是别人利用我们公司作为平台开出来的,我们也不知道是假的),当存单开出后,企业一查询,发现是假的后,我们公司就把收了企业的钱全额退还了,但是协议还未终止,企业要求我们公司赔偿损失,不然就报案,说我们诈骗。请问,在企业报案前我们就退还了他们的钱了,那我们公司还存在诈骗嫌疑吗?如果存在,属于什么性质的诈骗?企业方说,我们公司虽然已经退了钱了,但是之前确实收过他们的钱,事实存在诈骗,是这样的么?目前该企业要求我公司赔偿不然就报案,合理吗?急!急!!急!!!

1、无论哪种形式的诈骗罪,在主观上都是故意,“我们也不知道是假的”。你们对担保物为伪造的并不明知,缺乏主观要件,何谈诈骗?
2、是否将已经收取的各种费用退回对方,不是认定诈骗的标准。构成犯罪的话,退赃行为属于犯罪后的表现,属于量刑情节。
3、“急!急!急”,你们公司不是诈骗,怕什么,急什么?!

还是构成诈骗的!
诈骗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
只要实施了既定为诈骗!
事后返还行为不改变犯罪性质!
不过你这个案子以你以上提供的材料看不属于诈骗!
别理他们!
要报案就报呗!
很显然你们不大懂法,所以说话腰板不硬,硬朗点应对即可!
如有问题,可百度短信我,定于解答!
你们甚至可以反过来告他们诈骗!只是些基本的法律手法罢了!

诈骗罪最主要的是有主观占有的故意,或是明知也算是主观故意,如果你公司不存在诈骗的故意,是构不成诈骗罪的,应该不用着急。但你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果属于诈骗,你们退还对方公司的款项,从法律上面叫退赃,是合理的,

在事故中我方驾驶员死亡,我方全责,对方有车损,我方会得到一定补偿吗? 对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退回我方要求重开,我方开具负数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要求吗? 为什么对方已付邮费,我方还要付一元邮费 如果对方队员故意将球打在我方队员手上,裁判怎么判? 对方把发票放在货物中已丢失,90天后我方跟催时对方才告知 写份状子为范文,告交通事故中(我方伤住医院中花5000元已好出院,对方付主要责任)向对方索赔所有经济损失 如果我方提出的书面证据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如果双方买卖合同签订 我方是被告 对方是原告 如何打架~如果我方人比对方少杂干 警察在查缉过程中如果对方车辆不肯停下来而我方不希望鸣枪的话要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