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事故 应该要谁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3:57:49
我已经包工程承包给那方 但那方的人受伤了 应该谁负责?

首先要看责任人是谁。
  相关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第二款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广东胡律师:

你是工程承包给对方的话,那对方员工受伤就跟你没有关系了。

两方都要负责人。都要赔偿。
你要赔国家规定要赔的那数目。
承包老板具体没有说要赔多少,但是也要赔。

就这样说吧,
你代表某个单位,给你工作的正式员工受伤,单位可能赔个二三万就行。
但是你承包出去的施工队伍,民工受伤,他是吃两块的。能到一二十万,严重的不止这些。

那方的负主要责任,但你也有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