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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4:57:24
本人有个朋友,在单位做保安,专门负责停汽车收费的,本月八号那天和一个停车的人发生了争吵!之后那停车的人和他车上的人就下车打我朋友,之后双方就打了起来!后来双方的领导都来了,当时双方也不打了,结果我朋友又上去打了那停车人一个巴掌,结果医院检查下来是耳膜穿孔!到了派出所结果把我朋友拘留了!我想问这里面的责任怎么分的?是不是我朋友要负全部责任啊?现在他拘留了,要拘留多长时间啊?还有他所在的单位是不是也有责任啊?

耳膜穿孔,已构成轻伤,你朋友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该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那么刑事拘留是必然的。虽然开始双方均有错处,但是根据轻伤以上才构成该罪,(轻伤以下为治安处罚),但是对方伤势较重,固对你朋友刑事拘留。拘留的话,应该是3+4天后提交检察院批准逮捕,不过象这类案件,经鉴定为轻伤或者轻伤以下的,一般都是申请取保候审,最终到法院时也是先以庭下调解为主,如果双方没有就调解达成一致或者一方坚持要处理另外一方,那么判刑也不是很重的。并不是所有的耳膜穿孔都构成轻伤。要看伤势鉴定结果的。

1.没有责任划分,耳膜穿孔构成轻伤,谁造成的就由谁负责;
2.刑事拘留1-7天,可主动找派出所要求调解处理(轻伤害案件可由派出所调解处理)前提是对方的医药费、误工费、鉴定费由你朋友承担;
3.单位有什么责任?已经制止了还上去打?
4.建议:低头认罪,无条件赔偿对方相关费用,破财免灾!

在双方都停手的时候,你朋友再出拳,显然有伤害的故意,一般要付全责,医院鉴定是耳膜穿孔,是轻伤的话,可能是故意伤害;公安机关有权拘留,刑事拘留一般3天,特殊情况可以再延长1至4天,加上批准逮捕的7天时间,最长是14天;超过14天,就属违法;在这种情况下,因为单位已经劝阻,当事人仍超出职务范围而出拳打对方,单位可以拖责。

构成了故意伤害,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