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发廊这样是否和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0:16:57
我在一家发廊上班,我们每天的上班时间是十一个半钟,有时候加班了也是没有额外的加班费,就只能补钟,就是说你今天加班两个小时,那等你哪天有事的时候就可以晚来上班两个小时。我们没有底薪,洗一个头就有一个头的提成,我们一个月有四天休息,但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一般都没得休,也没有额外的补助。我们有签合同,但没买保险 ,他叫我们签了,弃保声明。
我们也有全勤奖之类的奖金,奖罚制度都有,但我们没有底薪,但合同上有写,保证每月工资不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
(好象规定的最低工资是八百多)

我们刚进来的时候都有交“伙食费”800元,我们是十号左右发工资的,所以就等于还押有十天的工资,要做到

合同到期才有得退。

我不想在那里做了,那么我该怎么在合同还没到期之前解除合同,并且拿到我的押金和工资?

不合法,违反了劳动法,加班工资应为平方常的两倍。每个地方都有基本工资。

哈,他也这么干的话如果被查出按规定要赔给你好几倍的工资呢。

如果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话是违法啦!不过完全按照合同法的是小部分或者大企业还有事业单位啊!像你这样的情况还是蛮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