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赌博产生的债务是否受法律保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9:04:42
我有一认识的人因参与赌博欠下赌场老板的高利贷,而被老板追债,并威胁其家人《其家人完全不知情》

1、赌博欠债不需要还,因为赌博是非法活动,因赌博而形成的“借贷”不是合法的借贷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
  2、赌博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被行政拘留、罚款;
  3、法律依据:
  1)《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第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
  2)《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上对于“赌债”是有严格界限划分的,赌债不受法律保护,赌资属赃物。

记得“因赌博而发生的债务”和“为赌博而发生的债务”是有区别的,具体的我记不清了,建议去查相关法律或者咨询法律人士。

赌债不受保护,可以不还,报警

必须证明是赌博欠的高利贷才不受法律保护。

当然不受法律保护了。
因为赌博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