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间被打,医疗费谁买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8:19:04
今年7月某日晚8点,我一个朋友在工厂车间因工作原因,被他同事殴打,我朋友并没有还手,致使我朋友脸部受伤流血,厂方当晚送他到最近门诊缝了两针,当晚凶手逃逸(次日报案立案了,至今派出所也没结果)。次日我朋友觉得头疼难挨,与厂方到医院做了CT。厂方一共出了1000元。之后,厂方就不再过问。后来医疗护理伤口、输血等等,都是我朋友自己掏钱。

如今,厂方要在我朋友工资里扣医疗费1000元。我朋友不同意,厂方竟不发工资,拖欠工资至今。现在,我朋友要申请工伤鉴定,厂方不肯配合,没人肯做证明。厂方还说,医疗费不应该是厂方负责,应该找凶手。追问厂方是否购买医疗保险,说已经买了,但从没公布过。

问:
1、厂方的做法合法么?
2、我朋友该如何维权?具体有哪些法律哪些条文直接能解释?

谁打的谁负责医疗费
厂方承担连带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3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请重新评估是否符合此条件。若是工伤,相关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个人亦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另外,享受工伤待遇后不妨碍向侵权人主张民事赔偿要求。

如果是因公,可以认定工伤。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