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执行公司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4:18:25
2006年6月,高某与甲建筑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由甲公司为高某修建一座车间,2006年10月初工程如期完工。10月下旬,高某与田某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两人是股东。其中,高某入股的财产中就包括这座车间。换言之,高某修建这座车间就是为了成立公司。该公司已运营了近两年,但高某一直拖欠甲公司部分工程款。
请问:1、如果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追讨工程款,应当以高某为被告还是以有限公司为被告?还是共同被告?
2、如果以高某为被告,判决高某还款后,能否执行有限公司的财产?为什么?谢谢!
当初合同是高某以个人名义签订的。

回答1。
要看合同是怎么签定的,如果当初与甲建筑公司签订工程合同是以高某个人名义签定的,那么高某为被告,相反,如果以公司名义签定的,那么公司及法人为被告。
回答2。
如果高某为被告并被法院判决高某还款后,若高某执意不履行的,那么法院首先会查封并拍卖高某个人财产或冻结高某的公司财产(如果公司法人是高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