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这再一次修改后的这份协议有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6:08:25
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 女方:××,身份证号:××××
男方:××,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为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承担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事宜,经双方自愿协商,特作如下协议:
女方、男方双方与××年××月××日在**市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男女双方都愿共筑爱巢 ,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婚内财产的约定:
女方***婚前婚后名下的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电器、家具、保险、(以上财产包括以后购买和获得的)等都归女方个人所有。女方***个人财产升值仍然是女方***个人所有。包括股票(婚后无论谁操作升值)、房产增殖、存款利息、保险增殖赔偿、都是女方***个人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加以干涉。

二、 双方父母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个人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三、 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约定:1、男女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 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2.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对于离婚的约定:
(一)、如果男方今后有过错而离婚:(包括1:男女交往影响夫妻感情的。2:QQ、网络、手机男女交往影响夫妻感情。3婚外情、婚外性、与她人同居、重婚、家 庭暴力、吸毒、严重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影响夫妻感情。)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按以下约定处理:男方应向女方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在办理离婚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女方。(在女方同意下:以固定资产或者未来资产做赔偿也可以。)女方***的个人财产按照第一条,女方***名下的个人财产属于女方**所有。债务没有女方***签字的债务都为个人债务,与女方**方无关不承担偿还。
(二)

审份合同才30分啊~赔了!

很详细,你这份合同,快能做范本了!
关于你们双方财产的方面,只要你们双方自愿、认可,又不触发我国法律,那怎么签都可以!

但是债务这方面不行的,即使这么签也是无效的,你们是夫妻!即使一方单独所欠债务,而又无力偿还的时候,那么作为夫妻的另一方有连带偿还责任!

只要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而且双方是自愿的,就是可以的。
你们必须拿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才十分那就给十分的吧,呵呵。关于夫妻债务的约定只能约束你们自己,约束不了外人。老公借了钱,根据婚姻法 司法解释二,还是推定夫妻共同债务。但你偿还了后可以向他追偿。但依你所述,他没什么钱,所以恐怕还是吃亏。

约定有效,没什么问题,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做个公证。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