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岁儿童横穿马路,被货车轧死,儿童家长有无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7:00:22
2009年9月12日晚22点,一儿童在无家长陪同下横穿公路,被正常行驶的货车轧死,儿童家长是否有责任,如有应该占的百分比,应该怎么赔偿的金额大概是多少?
请回答得详细一点,可以再加200分

如果儿童家长未尽到监护义务,儿童家长是有责任的。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根据法律规定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必须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加以监督和保护。

家长看管不力存在一定的过错。而货车也是正常行驶。因此行人负主要责任。

当然主要还是要看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对于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的实用“无责赔偿”。即使行人负全责,机动车仍然需要至少承担1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不过具你所述一儿童在无家长陪同的情况下过马路,看什么情况。

有责任,没有看好小孩子,占的百分比要法院定,不好说。估计不超过50%,赔偿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家长当然有责任了,因为2岁的小孩懂啥呀?是正需要人照看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