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习惯,这句话错哪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8:11:13
国际习惯具有任意性,只有经国际法主体明确选择适用,才对特定的主体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用经明确选择适用

国际习惯是不成文的,它是国际法最古老、最原始的渊源。
国际习惯的构成要素有两个:一是物质要素或客观要素,即存在各国反复一致地从事某种行为的实践;二是心理要素或主观要素,体现的核心内容是法律确信。它要求上述的重复一致的行为模式被各国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即存在所谓法律确信。
也就是说国际习惯其实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般多见于国际公法里。
国际惯例是可以选择适用的,在国际经济法中比较常用,这句话错的地方很多。

只要能确定为国际惯例即有约束力

国际习惯是不成文的,它是国际法最古老、最原始的渊源。
国际习惯的构成要素有两个:一是物质要素或客观要素,即存在各国反复一致地从事某种行为的实践;二是心理要素或主观要素,体现的核心内容是法律确信。它要求上述的重复一致的行为模式被各国认为具有法律拘束力,即存在所谓法律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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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2半句适用于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