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设计规范4.1.9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3:44:22
侯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得小于1.50m。
请问这个最大轿厢深度是指轿厢的净尺寸还是外尺寸?还有一般住宅的轿厢深度都是多少的呢?

从条文解释看应该是轿箱的净尺寸。一般轿箱上边也有提示是1.4M~2.1M深
下边是条文解释
4.1.9 电梯应设候梯厅,以满足日常候梯人停留和搬运家具等需要。从我国已建成高层住宅来看,有的认为中间楼层候梯人数不多,可利用走廊、楼梯平台兼作候车室梯面积,其深度在1.20m左右,在北京高层住宅中有此实例,但大多数住宅设电梯候梯厅,其深度在1.60m以上。上海塔式高层住宅一般都设电梯厅,其深度在2m左右;深圳三十层左右高层住宅,一般设三台电梯,其候梯厅在1.40m左右。根据国家标准《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7025.1~7025.3 1997)的规定:“单台电梯或多台并列成排布置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最大的轿厢深度。……服务于残疾人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1.50m”。该标准规定住宅电梯的主要参数和尺寸见表4.1.9。
表4.1.9

额定载重量
(kg) 人数 额定速度
(m/s) 轿厢内部尺寸
(宽×深)(mm) 井道内部尺寸
(宽×深)(mm)
320① 4 0.63
1.00
1.60
2.50 900×1000 1400×1600
400① 5 1100×1000 1800×1600(1600)
630② 8 1100×1400 1800×1900(1600)
1000③ 13 1100×2100 1800×2600(1600)

①此类电梯只允许运送人。
②此类电梯还允许运送残疾人乘坐轮椅及童车。如服务于残疾人乘坐轮椅,其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1.50m。
③此类电梯还能运送把手可拆卸的担架和家具。
住宅要适应多种功能需要,其电梯和候梯厅的设置除考虑日常人流垂直交通需要外,还考虑住户搬运家具和担架病人等需要,前苏联、前西德等国规范中规定必须设有加大尺寸电梯,以满足担架病人需要,如残疾人居住,还应考虑他们乘坐轮椅需要,上表电梯规格基本上能满足各方面需要,在工程中应根据实际需要和条件选用,并应符合本节有关条文规定,消防电梯前室应符合防火规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