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血缘母子,但是法律上的母子关系怎么解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3:54:38
老婆以前结过婚,孩子是收养的,但为了方便,办理手续的时候是补办的准生证,把孩子办到了名下,也就是说法律上是她的孩子,后来离婚,我们想要孩子的时候被告知我们属于要二胎,得等30以后才可以,请问怎样才能解除这种母子关系?谢谢
后来我老婆才知道,这个孩子是她前夫的私生子,我们也想先生下来,可怕被人告呀,我们这里很严,那样我的工作就没有了

那是一个生命啊,既然当初决定了做他的母亲,那就要负起母亲的责任来.
现在的问题是你们夫妻想要个自己的孩子,那么完全可以啊,先把孩子生下来,到了你们30岁之后再给孩子上户口不就行了?
就算是有了自己的孩子,也要对原来的孩子好点吧,他本身就是个弃婴,已经很不幸了

去当地计划生育办去咨询就可以了。这种情况他们会给你一个比较满意的说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