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未出台前已出现的违规行为该如何处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5:54:54
举例说明: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为例,其颁布日期是2002年3月15日,该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容器、包装物在使用前必须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使用,但有好多危险化学品容器是在该条例颁布日期前已投入使用,这种行为该如何定性。
但是在新法出台后,是否要补办相关检验手续

一般相关处理方法会在相关法规的附则中明确说明。
通常应该会给一定的延展期,比如会讲不符合条件的,从某日起取消使用权或限期按规定补办手续。
法的效力一般是不溯及既往。想想,如果拿明天才能知道的规则来要求今天的行为,不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吗。

  一般相关处理方法会在相关法规的附则中明确说明。通常应该会给一定的延展期,比如会讲不符合条件的,从某日起取消使用权或限期按规定补办手续,法的效力一般是不溯及既往。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法律不溯及即往,意思是新法未制订的行为不受新法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