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病亡其遗嘱的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6:08:46
四川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病亡,其妻在死者去逝前一个月通过法院协议离了婚,双方有一女儿由法院判给女方直接抚养。请教一下这种情况的遗嘱处理应该怎么办?是否有法可依?请告诉一下试用此情况的法律法规。谢谢!
因为单位是四川的国有企业,必须按照四川的相关政策及法规办理,才能做到有法、有据可依;所以希望能得到四川的或知道四川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朋友的帮助,并烦请列岀所引用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原文(四川)。非常感谢已就此问题做岀解答的朋友。

遗嘱、继承和什么企业的职工没关系!

如果有遗嘱,那么严格按照死者的遗嘱分配遗产!
如果没有遗嘱按照继承法规定合法继承人按照份额继承财产!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他已经在死亡之前合法离婚,所以前妻不在继承人范围之内!而他的女儿是合法继承人,这和法院判决离婚时归谁抚养没有关系!
其余的合法继承人按顺序分!

如果他的单位有抚恤金或者死亡赔偿的,这些不在遗产范围之内的!

已经离婚,财产有孩子和父母分割

立有遗嘱按照遗嘱处理遗产。
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平分。配偶是死者离婚后有没有合法登记为准,没有配偶就死者的遗产就父母、子女平分。
这个和国有企业职工身份没有关系,关键看死者有没有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