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通过什么手段和他们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2:14:27
我爸爸在工地上被钢管打断左手第5根骨,是被人拿钢管不小心扎到的。现在我爸在医院治疗!我爸在那工作了150天了,工程上没有和他签劳动合同,保险也没有。我现在可以通过什么手段和他们处理好?

1.工伤职工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1.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2.证据方面的问题,建议委托律师协助搜集,以便于维权

首先要确定一点,你爸爸的受伤是在工作的时候造成的,那样就可能构成工伤。其次你要搜集能证明你爸爸与工地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作证,单位的工资条,工友的证明等。然后要工地申请工伤鉴定,如果单位不申请,那就要你们申请。根据工伤鉴定,可以起诉工地,要他支付你相应的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

找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或是上法院告

估计你们家庭情况不好,最好在当地申请法律援助

然后在走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