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失业登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6:22:59
我是2008年9月份提出辞职的,原工作单位未给办理失业登记(就是我的就失业证上没有盖章),因为我当时也不是太懂,也没注意。现在新的工作单位说我没有与原来的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为我的就失业证上没有失业章)没有办法办理用工手续,让我找原来的工作单位,但原来的工作单位负责此事的人已经换了新人,现在拖着不给办理,我有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档案暂时还在原工作单位,我应该怎么办!谢谢(我是天津的)
我是河西的,是不是因为我态度太好了,他们都推了我两个多月了,我现在实在是等的难受了,我去区劳动局问了下情况,说是非让原单位去办理,现在档案可以调出来,可是失业登记的问题解决不了,我现在也不敢擅自先调档案,怕失业登记最后解决不了,怎么办?有什么具体好办法吗?

既然有与原单位的证明书,就可以要求他们配合你把该盖章的盖齐,(你也要适当柔和些,现在人啊挺难搞的,没办法!!给咱自己办,就屈尊吧!)
如果证明书填好,就可以拿去区失业科办理转移了,包括档案关系一齐转到区失业科。
然后,再让新单位出具提档函,去区失业科办理转移档案关系,交人事关系费15元(河东区是这样的),把档案拿到新单位,OK了!
平和处理。祝你好运!

下面的兄弟说的对,一个公司的人事部门就是为员工服务的,他们应该也必须给你办理。他不给你办,你找他的上级啊,不行就找经理。怕什么,还有你说的那个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就是一张纸,应该是两联。我办理过。这和就失业证没关系,你是自愿辞职的,不是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态度强硬点,你上班的时候缴纳了费用,公司的人事就该负责。走到哪都不怕。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