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欠条 法律上承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9:30:09
两个人本来是恋爱关系,其中一人其实早已结婚,一直将自己已婚的事实隐瞒另一方,事情败露后,早已结婚的这个人给自己昔日的恋人打了一张欠条,并附上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请问这样的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具体内容就是说从恋人那里借了多少人民币,于什么时候归还这笔钱。但事实是因为感情纠葛而写的欠条,相当于是在一种补偿,不过欠条上写的是借了多少人民币的债务,这样有效吗?

该欠条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双方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双方之间的欠条内容侵害了男方配偶的合法权益。
第三,双方之间的关系属于社会所不能容忍的关系。

对方承认就有效。

欠条代表的是债权。

只要不存在胁迫等表达不能得情形,就能发生法律效力。

看欠条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是否双方自愿,自愿且合法的欠条受法律保护

应该有效,但是不能讲是感情纠葛而写的欠条,但是对方不认同,这个就需要对方来举证,是否是感情纠葛而写的,如果是感情纠葛而写你应该是拿不到钱的,关键对方是不是有证据,这个借条是因为感情纠葛而写的,这个最重要。

只要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有效。

如果不存在胁迫等状况,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