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请进(关于劳动维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7:45:08
我们在一家装饰公司上班,我上班直接,经理说800一个月底薪,我们快做半个月了,总经理突然说要培训,还要考试。因此,我们被炒了一大半的人。(没结算工资,总经理说没有。)我被留在公司了,到了今天。经理说只留20个人,所以又走了5个,走的5个人被安排在去做“实习设计师”而且没有工资,而且不给我结算半个月的工资,我能维护权益吗?当时没有立劳动合同

1、可以维权。你与公司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有没有形成书面合同并不是你维权的必要条件。
2、你可以通过下列途径维权:
1)劳动调解机构或者乡、镇、街道司法所要求调解
2)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可以拨打12333反应这类情况,要求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3)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你们在试用期间的工资可以追回

首先你能不能证明经理的那些承诺,如果能的话,你当然可以维权

当然能维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