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法赔偿问题 被行李砸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2:16:26
飞机已停稳但机门未开,乘客都站起来取行李准备下飞机,乘客a在取行李时致行李滑落撞到乘客b头部(乘客b亦立于过道),当晚未去医院检查,事后乘客b觉身体不适问诊,医生诊断脊椎小挫伤,a私下赔付3000元,治疗一段时间后b仍感不适要求继续入院疗养,提出让a继续支付医疗费10000,a遂拒绝,要求以法律途径解决,请问究竟是谁的责任,是应由航空公司还是乘客a赔付医疗费用。谢谢~!
民事纠纷?但是参考民航法124条规定,乘客没下飞机前若有伤亡事件发生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条文里是“事件”,而不是“事故”,没有因果关系,应该不能单独套用民法,而且航空公司有责任维护秩序,在舱门未开前应制止乘客涌向过道

民事纠风,两个乘客之间打官司,和航空公司无关。
并不是航空公司的过错导致乘客受伤。

这就好像,两个人在马路上打架受伤,不能让政府来赔偿。

现在秩序也是乱套 我每次也都是 没看见开门 都涌在道边
其实航空公司也有责任 估计不会太大 还是A乘客 承担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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