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经济适用房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5:11:05
本人28岁(年龄应该够),未婚(准备结婚),租房住,月工资800-1000,想申请经济适用房,都需要准备什么,请说的详细一点。就是要告诉我什么要原件,什么要复印件,要几张,要什么证明,在那里开证明等等,

我的一个朋友办过经适房,我了解点,不详细的望道上同仁给与补充(首先经济适用房的申购条件要达到,即:大龄青年,月工资收入偏低,独身,家里人平均面积不超过好像是12还是15来这,不清楚了,申请时,到开发经适房的售房中心带齐个人的身份证明及户口本,就行,一般经济适用房都是期房,需要交纳一定的诚意金3,4万吧具体数额以购房比例为准)。过一段时间,售房中心会通知你办理相关手续,还是比较繁杂的(1:需要办理个人的工资证明,加盖所在单位的公章。2:有单位的到单位,没有固定单位的到个人所在社区办理未婚证明并加盖公章。3:你会领到售房处的一张表格,其中有一格需要证明你的个人情况。4: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及原件,剩下的就是上面办妥的一系列的东西按售房处要求时间内上缴。好了,基本上就是这样。等这些都好了,就等待报纸公示了,对了,需要交纳公示费80元连同上述资料一并交了去。下面就要到他们指定的银行办理银行卡,及公积金贷款的各项手续。

  凡在洛阳市城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
  2、中低收入家庭;
  3、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4、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5、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年龄需满26周岁;
  6、申请人家庭成员不能拥有10万元以上消费性轿车;
  7、个体经营者注册资金不能超过10万元的。
  8、在役军人,除应符合洛阳市就地安置条件外,还需满足2、3款条件;如已婚,配偶户口为洛阳市市区非农业户口,在本人不符合就地安置的情况下,可以配偶名义申请。
  户籍的认定
  具有本市城市区常住户口:包含?河区、老城区、西工区、涧西区、高新区、洛龙区、经贸开发区、伊滨区的非农业户口;城中村和已划入市区的居民;户口迁至市区满1年以上的居民;夫妻双方有一方是洛阳市市区非农业户口,另一方非本市的可办理。
  申请家庭人员数的认定
  1、与申请家庭在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父母、未成年子女)认定为该申请家庭的家庭成员。
  2、寄住、寄养、寄读、旁系亲属人员不计入家庭人员数。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计入家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