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医疗事故?回答全面+5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1:50:24
今年4月开的刀(大刀),脖子里一个小瘤,开到第2天医生就让出院了,后来伤口一直反复感染,接连去医院开了4次清创小刀(门诊),医生才发现是我对里面的胶水过敏,后来又开了2次小刀(门诊)把胶水拿了出来,重新缝合了伤口。(大概7月最后一次开刀,医生还保证一定好了)到了现在9月了,一直看到伤口外面长了一个小肉球,换了一家医院看,说伤口异样,又去了开刀医院,医生直接说:“要么就再住两天院,我帮你重新开(大刀)。”
我没有理他,想直接申请医疗事故,请问这个属于医疗事故吗?

是的, 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告他们, 这是他们的失职,使你产生了利益与健康的影响,你有权向他们索取医疗费!

按你说的就是一起医疗事故,做为医生对病人不了解,造成病人反复手术,是病人身体,经济,精神等各方面受到极大的损失。做为院方应该赔赏病人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