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钱写了欠条如果走法律程序法院会强迫他还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8:00:56
年初借给男朋友3万元钱,他给我写了欠条,期限是09年3月到09年10月还清,因为某些原因分手了,期间我打电话从他要过钱,因为我现在人在外地,他说没有等有时会还给我,他是赌博的以前输了很多钱,现在给赌博的人开车每天也挣500元,这是他本人亲自讲的,但就是没钱给我,我想通过法律程序起诉他,我现在只想知道如果法院接受了,会强迫他还钱吗?如没偿还能力会不会只受到刑事处罚而不还钱了?诚恳希望哪位专业人士或有同样经历的人给予详细的解答!!!

1、法院受理后并出具生效判决书后,你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2、如果没有偿还能力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只要以后他有钱,随时可以要求法院进行执行。

你这是民事案子,不涉及刑事犯罪。欠条写最晚是十月份,如果介时他没还你可持借条起诉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千万不要让他把借条骗了,那是证据。你要早点要回来,一旦他所从事的关于赌博的事败露他的收入就是非法所得,就不能用于还你了!祝你成功。

不会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将其可执行的财产还给你,当然如果他没钱的话,就不能执行啦~~~~只能等到他有钱才能执行,再有,他不会受刑罚追究责任,这只是一个民事案件,不还你就只能干挺着~~~~

会 觉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