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比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4:30:20
交通事故中我次责(行人) 对方主要责任(机动车),但现在对方不进行协调,打算起诉对方。 我的费用17万(票据全),对方的费用10万(修车的手写单据,无保险定损单及发票)。 对方有保险,我无保险。 问:要是诉讼他们负责80% 还是70% ? 听说一般都是 7:3 开的。但是我在网上看的主要责任的话应负80%的责任对吗???? 急 需答复 谢谢啊 我就100的财富,全给大家了
医疗费33646.92+护理费(住院17天)890.12+住院伙补17天850+交通费880+伤残76976+第二次手术费用6000+误工费88天(交警算的,但是伤残鉴定法医出具的日期是6月10日,但至今无法上班,也无法长时间坐立行走)18976.74元+ 我要求15000的精神损失+10000物理治疗费用(腰椎共5节爆裂性粉碎还压迫神经)+以后因此次事故发生病变或治疗的费用20000元 =17万多了。我要求过分吗????因为他家耍无赖本不想要的精神损失和 后边的2万 我都要定了。他们的车不计免赔没给上 所以保险公司只赔付他们80%的。所以她们感觉她们赚的少了 才不给我们钱 到现在还耍无赖啊。 tmd 不要脸啊 她 . 谢谢大家帮忙啊 对方是不打算赔了 所以我要起诉啊。

一、道交法有明确规定,你的情况是2:8开。
二、大部份费用基本合理,但其中几项要特别提醒一下:精神抚慰金的要求需要通过诉讼才能得到,根据残补费金额估计评残为7级,因此精神抚慰金估计在12000,以后发生病变治疗费用这个东东很模糊,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撑,所以此项费用最好有医疗机构出具的较为明确的意见,你看着办。估算:对方应赔你在16万以上。
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对方在1万内赔你,超出部份按比例计算。你可以根据票据等自已计算,伙补费是没有票据的,住院天数*当地出差人员补助;
四、根据楼主所述情况必然还要产生以下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补费、评残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不可能都有票据吧(不清楚17W票据里是些什么东西)?这些费用对方首先在11万内赔付,超出部份按比例。
五、诉讼问题:如果你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补费、评残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的标准不清楚,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17-30条,还不清楚找一个好点的律师吧。注意:诉状中不要提对方损失(不多说,对你有利)。
补充问题回答:保险公司是要剔除医疗费中的自费药的,不要答应他们保险公司报多少你拿多少,他赔偿你是侵权责任赔偿,保险公司赔偿是合同责任赔偿,两回事。

1.不知道你是那里人,目前和很多地方的省高院都有指导意见,机动车和行人主次的一般都是2:8,机动车之间3:7

2.你的损失对方在交强险范围内全陪,交强险= 11w伤残 + 1w医疗 + 2q财产。超过的部分对方承担80%。不知道你的17w怎么组成的,也就是说17万理论上12.2
w对方全陪,剩下的部分对方赔80%

3.对方的车辆损失什么的自己凭保险找保险公司要。如果要你承担的话,也最多全额的20%。当然很多部分你自己努力砍吧。

因为你是行人,属于弱者,可以要求机动车方赔偿80%的损失,你赔偿对方20%的损失.

另外特别注意,你的损失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是全额赔偿的,不分责任.

行人赔机动车,按3:7的比例,也就是赔10万的30%,但是应该有正规的修车发票并结合定损单。

机动车赔行人,不止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