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用户诚信制度哪年开始实施的?哪些属于用户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的用户如何才能再贷款?或是有年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4:45:06
保持两年的良好记录是什么意思?只要不再逾期就可以了吧?

1.人行征信系统是2004年开始试运行的
2.2004年的金融活动都将记录在案。
3.贷款逾期一次属于正常,贷款连续两次逾期属于违约纳入关注。贷款连续三次逾期属于不良次级贷款或者近一年内有六次以上逾期者,都不能再进行贷款了,并且第一种情况要做好关注记录(黑名单)上报人行。
4.有不良记录的人,要保持两年的良好记录,才能覆盖不良记录,重新申请办理金融业务。

补充:对,保持良好记录,不再有逾期现象,两年后,大机自动覆盖(实际上人行信用报告只查询近2年的情况)

该系统于2004年由人民银行及公安部联合创建,只有贷款出现逾期(承兑汇票垫付)就会产生不良记录,包括个人房贷、车贷、消费贷款及信用卡透支等。有不良记录的客户只有问题不严重,仍可获得银行贷款,但如果累计逾期超过10次,最高连续3次以上,银行是不会向此类客户发放贷款及信用卡的了。按照人行的规定,个人征信是两年可以刷新的,所以一定要格外重视这个问题,否则将登上银行“黑名单”。
新的问题是,贷款经办行或人行更改数据不够及时的话,仍然会影响新贷款(信用卡)审批的,但那时你可追查问题出在哪里,要求人行更改征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