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在校大学生创业弊大于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7:41:21
我方观点弊大于利,求三个我方三辩提问对方一,二,四辩的问题。问题要环环相扣的,谢了!悬赏分数不是问题!!…
再帮我看个问题呗!! “合作与竞争的辩论赛”的三辩提问要那种带陷阱的环环相扣的问题~~~~~~~~~~谢谢了 正方 反方明天告诉

请问对方辨友,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内,如何实现创业和学业两者不误呢

再请问对方辩友,人们常常说计划赶不上变化,当事情的变化让学业和创业发生的冲突,对方辨友是选择学业还是选择创业呢?

最后,请问对方辩友,某高校的一位曾同学炒股失败跳楼未遂却害苦另外一个女生,创业成功必然是好,但是创业也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当生命都无法保障的时候,对方辨友还能说大学生在校创业利大于弊吗?

对方辨友说这个例子只是少数,那么请问对方辩友,一条人命不算人命,多条人命才叫是人命吗,对方辩友是想再多死几个人才重视创业这个无法避免的缺陷呢?

对方辨友和我们举了很多的例子,业无非是想说明大学生创业利大于弊,但是,在这些例子中,有几个是在校的大学生呢,大学生来到学校就是来学习知识,提高文化素养的,如果我们鼓励一个知识体系并不完善,文化素养还有待提高的学生直接走出社会接受一切的风吹雨打,于人于己来说,都是弊大于利的,其实我方观点并不是反对大学生创业,而是不赞同大学生在校创业,如果一个学生把握人生中仅有四年的大学生生活,好好的学习专业技术,提高自己的精神内涵,这样他以后获得的财富远远多于想急于求成,一步登天的在校创业。

我观点 利大于弊
长春某高校的大四学生卜睿创业做豆腐。当代女大学生版“豆腐西施”一出现,各方质疑声、叫好声纷至沓来,尚未正式毕业的卜睿一时成了“公众人物”。(5月23日《中国青年报》)

大学生创业,是件好事,本应该充分肯定,但有一些人并不以为然。特别是对大学生创业养猪、养兔、卖肉、卖豆腐之类,更是反对有加。究其原因,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认为大材小用,“既然接受了高等教育,就应该遵循投入产出的原则,输出知识型、智力型生产力。”,否则就是浪费人才;二是既曰创业,就要高起点。

这两种说法,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完整,也不客观。遵循投入产出的原则,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确是很理想的境界。但在现今就业形势严峻和双向选择的就业体制下,往往是很难实现的。你即使有知识、有智力,但招聘单位不需要,专业对口行业又找不到,无奈之下只好改行创业。有人说得好:“找不到工作,卖豆腐也不失为一条出路”。其实,养猪也好,卖豆腐也罢,只要能真正发挥人才的效用,就不能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