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申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3:01:37
一笔出口业务,4月份已经做了当期单证不齐申报,7月份做收齐单证的申报,税务说未在90天之内上交报关单,为逾期申报,视同内销。
从时限来说是应该在90天内提供报关单给税务,但是与申报关系不大吧?毕竟我在4月份已经做了申报,而且申报数据都是正确的,已拿到税局的批复,同意当期抵退。
如果说因为这种逾期交单就定为视同内销,那么单证不齐申报意义又在哪呢?
请高手作答。

具体地说,90天是从出口之日算起的。但一般主管局都有一个固定的申报期或接单期,如15日前。这样,如你4月申报的那一票是在3月14日出口的,那6月15日前就必须有接单申报了,若是在15日之后出口的,可在7月份申报期接单。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和税务部门说明,否则确实要按内销处理,要补税的。一般出口后,黄联会在一个月内收到的,你这票一定有特殊的情况吧,若是海关打单等客观原因,你可与税务部门协商一下,补个手续,因为你毕竟已经申报了,这个问题税务部门可放宽管理的。

你的理解有偏差。退税计算,当期免抵退的金额,不是按当期出口而是按当期单证收齐来计算的,也就是说,只有单证收齐了,才能计算退税,之前做的申报只是为以后单证收齐做准备。

按规定,出口日起90天内要做申报,如果不能提供,要在出口日起60天后,90天前到税务局办理出口收汇延期申报,否则视为超期,不予退税并视同内销补征增值税。

出口日起90天内要做申报,如果不能提供,要在出口日起60天后,90天前到税务局办理出口收汇延期申报,否则视为超期,不予退税并视同内销补征增值税。
如你4月申报的那一票是在3月14日出口的,那6月15日前就必须有接单申报了,若是在15日之后出口的,可在7月份申报期接单。退税计算,当期免抵退的金额,不是按当期出口而是按当期单证收齐来计算的,也就是说,只有单证收齐了,才能计算退税,之前做的申报只是为以后单证收齐做准备。还是与税务部门协商一下,补个手续,因为你毕竟已经申报了,这个问题税务部门可放宽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