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懂法律的人回答,民间借贷违约金问题,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9:48:10
民间个人借贷,超过期限,借条上注明违约金为每天百分之三,可以申请法院要求欠款人支付违约金和本金吗?
借 条
今借到张三人民币叁百万元(3000000.00)(用于投资某某土地的开发),在2010年5月5号以前归还,到期不归还,每天支付百分之三的违约金,按天支付。
借款人:李四
2009年1月5号

您好:
1、借条是合法有效的,但借条的借款期限约定不明,存有瑕疵。
2、约定是在2010年5月5号以前归还,所以现在对方并没有违约,你不能要求违约金。对于期限约定不明的,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但应该给其合理的还款期限
3、即使违约,对方可能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要求法院酌情降低。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借款合同属于合同中一类合同类型,法律上是允许约定违约责任的。另外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本身就是一种违约条款,逾期利息即是违约金。所以违约金是可以以事先确定具体数额的形式约定,当然也可以以逾期利息形式出现,因为国家法律法规对于以确定数额的方式支付违约金并无禁止性规定,按照民法意思自治的原则,该种方式法律上是不限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那么,借款违约金一般如何约定能得到法律支持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最多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当然!借条具有法律效力的!
你的本金肯定是要换的,但是你们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有些高,有放高利贷的嫌疑,可能会被法院驳回,但起码要支付你活期利息!

但是你要记得,自借条到期之日2年之内,为有效诉讼期,过了时限对你很不利的!

借条有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归还欠款,但百分之三/天的违约金明显高出法院的支持范围,法院支持范围最多不超过本金的千分之一/天或者千分之一/天。

违约金法院会支持,但每天百分之三肯定是高了。
我看到过相关的判例,只要不是过高,民间借贷约定违约金是会得到法院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