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生意为对方垫钱.血本无归.能向对方要回垫付的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8:00:35
A与B.合伙做生意..向C方学校承包费食堂 承包费用18万.押金10万.共28万元..由于B一时那不出那么多钱.就由A支付押金10万.承包费用10万元.B只支付了8万元.还没等合作的生意开始.就得知.C方学校被教育局停办了.现在是血本无归.A方能向B方要回垫付的钱啊?
问题是.A和B..是亲戚....真不好办啊...!要是B自己能意识到这点,把钱还上就好.就怕他装傻..真不知道该怎样才能不伤和气把钱的事情解决.!

根据合同法规定因为合伙责任承担是按实际出资额判断的,垫付的金额怎样定性是关键。
唯一想要回钱的方法是举证垫付的费用其性质为借款,作为民间借贷处理,向法院起诉,并按银行四倍利率追讨欠款利息。

有合伙协议没有,对出资是如何约定的?A支付的押金承包费20万元是全部自己的,还是有一部分为B垫付的,如果是垫付有没有借款的手续?如果什么都没有的话,可能20万要被视为A的个人出资,收不回来的话,要自担风险了。还是先跟学校要吧,实在不行可以起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出资人。

因为合伙责任承担是按实际出资额判断的,垫付的金额怎样定性是关键。
唯一想要回钱的方法是举证垫付的费用其性质为借款,作为民间借贷处理,向法院起诉,并按银行四倍利率追讨欠款利息。找好证据,写好起诉状后,先礼后兵,先跟B谈,谈不拢就马上起诉。

  合伙做生意为对方垫钱.血本无归,需要搜集给对方垫资的证据,否则,难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如果A是借钱给B的那么有权收回。如果A是和B一起合伙承包食堂,那么钱拿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