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上城第三季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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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购房者状告三河上上城 发布时间:2009-09-08 14:16:06 作者:未知 来源:互联网 浏览次数:523次王女士等近百北京人在位于河北三河上上城小区买房后,发现实际房屋面积远远超过合同约定面积,便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合同中条款无效。昨天上午,河北三河法院缺席审理了其中一起案件。 王女士等近百北京人在位于河北三河上上城小区买房后,发现实际房屋面积远远超过合同约定面积,便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合同中条款无效。昨天上午,河北三河法院缺席审理了其中一起案件。
  多出面积超出约定

  去年4月,王女士来到河北三河市,与开发商——河北福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购买上上城小区的一套房屋,面积为81.16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是4690元。

  今年年初,王女士被通知收房。但在交房时,她发现房屋的实际面积是87.47平方米,超过约定的7.77%。开发商告诉王女士,必须把多出来的面积房款交清,她才能入住。“来三河买房就是为省钱。这多出来的面积,就大大超过了预算。”

  要求废除霸王条款

  经过询问后,王女士得知与自己情况类似的购房者有上百户,多出约定面积少则5%,多则11%。他们仔细研究购房合同,发现第五条约定如果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发生冲突,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购房者要以实际面积结算房款。“这分明是霸王条款。”

  一些人自发组成维权团体,请了律师提起诉讼。王女士等29名业主,共同委托赵三平律师,先是发函给开发商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遭到拒绝后,他们起诉至三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第五条为无效条款。

  开发商称病未到庭

  昨天上午9点,三十多名购房者从北京赶到三河法院,想旁听此案。40分钟后,律师接到法官电话说,由于开发商的代理人生病,不能出庭,希望择期再审。

  在律师的坚持下,法庭缺席审理了此案。王女士提交购房合同等证据,律师表示,最高法在《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实际面积与合同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买房人应按照实际面积结算;如果误差大于3%,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如果继续履行合同,买房人只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