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的政府回购价格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6:12:18

1、2015年1月24日福州市政府下发了《关于福州市统购商品房和安置房回购安置协议指导意见(试行)》该意见称市民手头有多余商品房或安置房可以卖给政府,此举解释为政府购房直接用来安置无房群众该政策出台背景是政府无法按期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同时还要向社会提供急需的安置房而通过回购市民多余住房实际起到一箭双雕作用一方面满足安置住房需要另一方面可以活跃住房销售最终达到消化住房库存目的
2、首先是棚改资金。据世联行有关人士测算,根据2014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好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的通知》,回购商品房作棚改的安置房总投资的比例可以达到40%(此前这一比例仅为20%);而住建部提出2015年棚户区改造资金将不低于5000亿元,若按40%的货币补偿计算,今年将有近2000亿元的资金用于回购商品房,形成近100亿多万套商品房的需求。对于回购价格,需要多方协商。一方面价格要优惠,老百姓要得实惠,另一方面开发商要保持合理利润,需要几方的平衡。
3、政府回购价格就是政府收购市民手头多余商品房或者安置房的价格。

政府回购是指经济使用房由国家出钱买下来
可以从开发商手中,也可以从买了经济使用房的人(满5年才可以卖)手中买

政府回购价格就是政府回购时出的房屋价格咯,一般会参考商品房价格,但是会比商品房价格低。

可以参考 7月28日北京晨报的消息。首个公共租赁房地块推出 政府回购价5700元/平 http://house.ynet.com/view.jsp?oid=1503377

政府回购商品房的背景是,一方面房地产库存难解;另一方面,保障房建设任务艰巨。市民手头上有多套商品房或安置房,可以卖给政府了。实施地区包括福州、四川、安徽、江苏、辽宁、内蒙古和贵州等省市正在实施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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