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0:09:55
我在一个民办学院工作,现怀孕8个月,学校一般是一年签一次约,我上次的签的合同是今年8月31日到期,学校现在没有意向和我续约,以我人事档案不在单位为由,要我自动辞职,我9月1日至4日都在上班,7号开始学校让我办离职手续,否则来上班也不给发工资,故从7号开始,就我应不应该辞职这一事情我一直在和学校进行协调,因为领导经常不在,故此事也一推再推,他们也不给我明确答复,这期间我也不好去上班,学校也于10号左右找了一个人顶替我的职位。现在学校,以我无故旷工10天为由,要求解雇我,请问,学校这样做对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广东胡律师:

你在合同期内怀孕了的话,你们的劳动关系就自然延续到你哺乳完后,用人单位现在辞退你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学校补齐你工资直到你哺乳期止。

不给你就上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你这事我早知道了也及时留下信息让你找我。你今天这个局面对你不利。不要以为怀孕了就是尚方宝剑,你所说领导不在都不可能成为你的有利证词。连续旷工十五天,算法定的自动离职。你自己看时间办事。都说过n遍了。要去上班。所有一切的要有书面的东西才能有效,他叫你不活了,你也不活了。口头的通知没有证据证明就无效。你赶快采取措施,连续旷工十五天就是自动离职。虽然合同到期其实要自然延长至产期甚至哺乳期满。

不合理,你可以要求补偿,支付到哺乳期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