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福建的大龄女教师,30周岁,剖腹产,根据新劳动法和福建的相关政策,我可以休多长时间的产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2:14:21
如题:我是福建的大龄女教师,30周岁,剖腹产,根据新劳动法和福建的相关政策,我可以休多长时间的产假?遇到寒暑假,产假时间是否有顺延?

三个月,生育可以有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津贴发放标准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二、其它
  • 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