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作废又使用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4:03:05
我公司给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一份对方已认证
但我公司开票员操作失误,将该发票作废
应该怎么处理???
急需处理! 谢谢

1. 购货方已认证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1) 认证通过:
① 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税务机关返回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购货方留方,一联由购货方给销货方,一联税务留存)
② 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根据销货方的红字发票和通知单作进项税额转出。
(2) 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①《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其他同上。
②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进项税不得抵扣,也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告诉对方去税务局申请退货,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
然后你们凭借对方的证明开具红字发票。

让对方税务所出证明(对方需要进项税金转出)
再让对方公司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
你们再开红字发票

考虑认证不一定抵扣,可以选择不抵扣,就当没有认证过这张发票。
认证且抵扣,考虑进项税转出红冲处理,最好咨询下税务局,不然他们想罚你怎么也逃不掉,按照他们建议处理是最稳当方法。

如果是当月的,赶紧叫购货方去税务作删除处理,如果跨月,只能开负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