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的帮我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1:13:10
我在2006年4月与丈夫办理了结婚登记。2008年3月丈夫因犯毒罪被判刑3年。他自己有10多年的吸毒史。我一个人生活考虑了一年,我决定搬出去试着一个人生活,没有跟他父母联系。今年9月我回家(这套房子是以我丈夫的名字贷款买的,目前贷款已还清)。发现门锁已经被换,我打丈夫母亲的电话,她说我半年不联系,现在想回来不可能。我一再强调只是拿冬天的衣服,而她的态度很恶劣。声称是我原因造成儿子复吸(意思是我赚钱给丈夫花,丈夫有了闲钱才又去吸毒)。我丈夫20岁开始吸毒,我和他认识的时候他已经27岁了。为了让他戒毒,什么办法都试过了。为此我也不知道挨过多少次打。现在他妈妈这样说我,我跟是很委屈,跟他妈吵了起来。他妈丢下一句不会给我开门,怕我把他家东西搬走就挂了电话。我万般无奈打了110报警。公安来了问清情况请来开锁的将门打开。我拿出自己的衣服和结婚证给他妈打了电话。告诉他妈我报警开门拿了自己的衣服和结婚证,没拿一样他家里的其他东西。他妈恼羞成怒,说我敢撬门我死定了!

现在我打过电话给家里人,我父母支持我离婚。现在有几个问题请教下懂法律的朋友们。。

我和丈夫没有孩子,离婚我也选择净身出户。不要他家一分钱和财产。我的户口还在老家并没有迁到本地。

1:如果离婚请问需要到当地法院起诉还是去我丈夫服刑地的法院起诉?
2:起诉离婚大概需要多少钱,在不要任何财产的情况下!
3:我知道丈夫被判刑只是因为他犯毒的一次犯罪。其他的犯罪我了解的更多,但是我没有物证。如果他父母对我进行人身攻击,我可以不可以以包庇罪去指控丈夫的其他罪刑?

谢谢能耐心看完的朋友,麻烦懂法律的对我以上3个问题给予帮助,再次感谢。。很着急!!!

1:离婚分为几种:协议、调解、诉讼。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法院办理离婚的程序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 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 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向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是最好的方法,你可到当地法院办理。

  2:诉讼费用交纳标准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在第十三条第二大项里清楚说明: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注意:也就是说离婚不提出要财产的情况下,费用是50至300人民币。律师费用可和律师商讨。

  3:在刑法条文里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丈夫所犯的罪假使越严重,那么你的包庇罪就越重,但你可和法官求情,人非草木,也许是你丈夫逼你去做你不愿意做的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假使你知道你丈夫有更多的犯罪行为,但却没有正确的物证,那么法院是不会接受你的指控。
  假使你丈夫父母对你进行人身攻击,你可直接申请法律途径保护自己。
  再说,你和你丈夫的关系紧张,法院不会因为你是原告而考虑到没有证据的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