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理赔,大侠们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2:41:45
我是做汽车销售的,在08年的7月3日,在上班时间,我开车带一人试驾,在十字路口因车速快,避让一位闯红灯的摩托车,和路边违章停放的一辆大客车相撞,摩托车不知去向。我车内另一人重伤。因牵扯到第二次手术问题,事故至今未能处理完毕,且伤者已回老家,具体理赔时间不确定。在本次事故中,我个人垫付1万元左右,公司垫付2万多元,现在有四个问题:
一,我和我公司在本次事故中各承担什么责任,怎么样赔付?
二,客车维修费用是在事故处理完毕后给,还是现在凭发票就可以先给?
三,在事故最后处理时需不需要客车司机到交警大队签字?
四,如我现在要离职,我还要承担什么责任?
补充:昨天我才知道对方已经返回苏州,且已经到法院起诉我了,法院已经下函给我了,要我29号调解,1月14号开庭。第一被告是我,第二被告是另外一个车主,第三被告是保险公司!

一看你就是老实人,你是在销售公司车辆的情况下出的事故,此事故应该全由公司赔偿,只有在事故完全终结后,公司可以追偿你,先问下,你开车试驾车是否有保险,根据规定,试驾车必须要上保险,如果有保险,先前公司赔偿的2万多,公司是可以从保险公司那拿到,那你赔付的一万,你找谁要呢。

1 公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 客车维修费用在事故完全处理后给,(也是由公司垫付,与你无关)
3 事故处理后,如果没有大客车方没有人员受伤,只是车损,只要交警开据事故认定书后,无需大客车车主签字,但你在给对方维修款的时候,要找对方写收条,并要回客车的维修发票
4 现在你完全可以辞职,公司没有任何权利约束你,只要你提前15天打辞职报告
切记,所有由事故产生的损失,肯定都是有公司现垫付,然后公司通过保险公司索赔,如仍有费用支出,公司仍然出大头 你出小头 你属于工作事故。
换个角度想,发生事故,受害者找谁,当然是车主,所有费用先有车主垫付,然后车主再追究肇事驾驶员责任。你不要再掏钱了,让他们直接到法院起诉,这也对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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