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逼女方离婚,如果女方提出来,会得到应有的补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22:35:52
男方的房子是他爸名下的.

可以分共同财产的一半。房子要看是否是夫妻财产买的,如果是,也有权分。

法院看的是证据,平时得去搜集些对男方不利的证据

我想你问的是离婚后房产的分配问题吧?
关于房子的事情
有下面几种可能
一:房子是结婚前男方的,那么根据我国的婚姻法来说。这套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房子还是男方的。(不过在这要澄清一个问题,这里面的结婚是领证)
二:房子是在你们领证以后,如果是领证以后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论上说是要平分的。
但是这种情况下又可能是男方家出钱买的,然后房子在男方老爸名下,这样的话就可以适当的给男方家多分点,同理适用女方。
三:房子是双方领证以后双方父母筹钱买的,这样就要看双方的筹钱啦,当然在结婚这方面的原则上的公平分配。
然后呢再补充点,在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法院会对下面几种情况予以考虑,离婚的原因(如一方的感情出轨,到外面找情人等等咯)有没有家庭暴力啊,有没有在婚姻定结前有暴力胁迫一方结婚。
这些都是酌情考虑的因素。
希望我提供的这些能给你对这个事情的处理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