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技术大学10·1放假通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4:39:3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合并放假,具体安排为: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用人单位凡在10月1日、2日、3日和6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10月4日、5日、7日、8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日工资该如何折算

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即春节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加班工资适用范围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劳动者,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当视为加班,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此外,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

辽工大的放假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党委各部委办,校工会、团委;各教学、教辅单位、研究院(所),行政管理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和学校60周年校庆安排,现将2009年国庆节假期安排如下:
10月1日至4日为法定假日,放假四天,5日至7日正常上班、上课,8日、9日学校举行校庆活动,10日(星期六)、11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紧急通知:今日上午9时学校召开会议,重新布置“十一”放假,为了防控甲型H1N1今年“十一”做重大调整:10月1日放假,10月2——6日照常上课,其中3、4日上7、8日课程。7、8日校庆,9、10日放假,11日上9日课程
这是今天早上接到的通知!!忍忍吧!!
H1N1这种借口,太猥琐了!

不是又该放假一天了吗?太缺德了啊!那位老师愿意国庆加班,那位同学愿意国庆上课!真他妈的缺德!

你在痛恨辽工大吗
告诉你 你错了 你真的错了
其实你一来辽工大就该痛恨他了

倒霉辽工大,来的学生没有一个不后悔的,走的时候没有不骂的!我真他妈后悔来这破地方!毁了我们的青春!!!!收钱一个顶俩的破学校!

没办法,谁让学校是行政机关,不属于用人单位,是介于用人单位和公务员之间的特殊组织,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