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刚发生的事,求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21:59:51
我18岁,今年高三。昨天晚上下晚自习回家11点左右,在小区门口附近,有3个男青年骑一辆摩托车把我截住,我家那边没灯,3人对我进行恐吓,问我要财物,我说钱包在书包里,我书包里有把同学送的手工刀,我捅伤两人,还有一个骑摩托车跑了。我这算是正当防卫吗?如果那俩人死了,我会构成犯罪吗?

100%要被认定正当防卫,这种情况还认定防卫过当,办案的公检法必然要引起社会公愤的。三个抢劫犯抢劫一个学生,不允许使用就近取材的武器?这种情况还要苛求防卫者控制防卫强度?理论上是要求不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要根据客观情况判断防卫者在当时的情况下有没有可能控制。像这种面对抢劫犯又是三对一的防卫,一般只要不是用大杀伤力武器故意攻击抢劫者要害部位,都会放宽“必要限度”。

广东胡律师:

你是否是正当防卫要看那两个人的伤势, 如果只是皮外伤的话就是,如果伤势过重的话那你就是防卫过当,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算是正当防卫,但是你使用了管制刀具,这要被追究责任的。如果被同的人都死亡,你会因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加上私藏并使用了管制刀是要具负部分刑事责任的。建议尽快主动报案,并找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

大多数的手工刀不是管制刀具。再说你正当防卫,(手工刀捅一下能重伤?)应该不构成犯罪。
他们倒是犯罪了,要是抢到你的钱了至少也得3年。
不放心就报警去喽,小混混喜欢报复地。

本人半吊子

正当防卫: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防卫权:《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你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关于防卫有无过当、是否属于无限防卫值得讨论。
该三人的行为乍一看属于抢劫,你即使杀死两人也不是防卫过当。但是往往3人的行为是属于寻衅滋事,那就不属于《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的几种无限防卫的情况,如果死了人你可能要承担责任。

恐怕很难称之为正当防卫,中国法律和美国是不同的,只有当你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予以回击才算正当防卫,云云。。。。。。。。。。。。。。
你的遭遇我很同情,但是只能说和很遗憾,找警察叔叔主动投案,
没有致死,没有多大责任,应该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