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棍受管制吗?治安不好可以携带铁棍防身用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8:14:04
一,铁棍不受管制,但要是有警察看见你手拿铁棍,可能要询问你。
二,管制刀具的范围:
(一)公安机关依法管制的刀具是: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
(二)少数民族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只准在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 县)销售。
(三)制造管制刀具的本市单位由市二轻工业公司统一管理、审查同意;中央在京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批准,发给《特种刀具生产许可证》方可生产 。
(四)购买管制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凭公安机关签发的《特种刀具购买证》(三棱刀凭单位介绍信)购买。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销售和贩卖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属于管制范围内的各种刀具。不得非法携带上述刀具进入车站、码头、机场、公园、商场、影剧院、展览馆或其他公共场所和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
(六)非法制造、销售、携带和私自保存管制范围刀具的,公安机关应予取缔,没收其 刀具,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条款予以治安管理总队罚。妨害公共安全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法条依据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 管制器具 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
【颁布单位】 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发布
【颁布日期】 19820830
【实施日期】 19820830
【章名】 全文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人身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为凶器进
行犯罪活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管制的刀具是:匕首、三棱刀(包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