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婚姻上的法律问题 请懂法律的朋友帮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7:20:03
我有个朋友和他男朋友出现了问题 现在要闹分手 分是分定了 因为两家感情不是很好 对方父母都不喜欢对方 现在男的不喜欢那个女的 想分了 但是女的有了孩子 孩子5个月大了 现在想 如果分开的话 女的可不可以拿得到赔偿 之类的东西 男的21 女的20 他们都没到结婚的年龄 所以法律上不算是夫妻 现在男方意思是 可要可不要孩子 现在考虑到如果女方拿了孩子 起码也要拿每个月的赡养费 他们没夫妻关系 这样的法律问题怎么解决
一般是根据小孩生活的地区消费水平,与付抚养费一方的工资情况而定,一般是他工资的2~3成
(男方是无业游民 不学无术的败家子 男方是没工作的 不过父母的生活过得去 做生意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就不会受到法律保护(非法同居关系)。你的朋友如果现在和她男朋友分手,其本人很难得到法律保障。
如果你朋友想处理肚子里的孩子,所产生的费用她男朋友必须承担;如果你朋友想生下孩子,所产生的费用她男朋友也必须承担。除此之外,你朋友得不到其他任何法律保障。
如果分了手或分手前生下孩子,并由你朋友抚养的话,可以依法要求他男朋友承担小孩的部分抚养、教育等费用至成年;如果她男朋友扶养的话,你朋友也必须承担部分抚养、教育等费用,因为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受法律保护。

这个...能算是婚姻问题吗...
另外,赡养费...好像是用在子女“赡养”父母之类的问题上的吧...这个应该叫“扶养费”或者“补偿款”“营养费”(因为你说了打胎后的营养问题吧...)

婚姻自由,双方交往也是自愿的情况的,结果不结婚了,完全是人家的自由,根本不涉及任何法律问题啊...赔偿之类的...又不是违法犯罪了^^|||

简单说,法院根本不会受理~也根本不涉及违法之类的问题,所以任何司法机关都不会受理吧...要说解决的话,就自己协商喽~

不属于婚姻问题,法院不受理,没有什么赔偿,没有赡养问题,但孩子需要抚养,怎么抚养双方协商

嗯首先在法律上他们不属于夫妻关系,也就是说要孩子抚养费问题,首先双方都有义务抚养孩子,不管孩子跟谁,都必须付抚养费,否则要付法律责任,一般来讲是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话,由司法部门协调解决,一般是根据小孩生活的地区消费水平,与付抚养费一方的工资情况而定,一般是他工资的2~3成

现在男方意思是 可要可不要孩